各位教职工:
为丰富全校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积极推动我校书画艺术的普及、创作和交流活动,更广泛地团结广大书法、绘画、篆刻爱好者在构建和谐东方、人文东方、爱心东方进程中发挥作用,应部分教职工书画爱好者的需求,经艺术组提议、校办公室、校工会研究决定,成立兰州交通大学东方中学教工书画协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协会宗旨
本会的宗旨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丰富全校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团结和组织全校书法、绘画、篆刻爱好者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定期开展书法、绘画讲座,举办书画展览,不断提高书画的欣赏水平和创作能力,繁荣学校书画艺术。
二、 协会组成
1. 设名誉会长一名 (汤校长担任)
2. 设会长一名 (任红喜老师担任)
3. 设副会长三名 (吴爱民主任、马灵芝老师、刘静老师担任)
4. 设理事两名 (魏万庭老师、赵璇老师担任)
5. 协会成员 (若干名)
三、 会费标准
每年每人收会费20元
四、 报名对象和条件
1、我校教职工,性别、年龄不限。
2、热爱书画艺术者,或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者。
4、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服从协会领导,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纪律。
五、报名方式
1、填写《兰州交通大学东方中学书画协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3年9月10日之前将登记表电子档和纸质档交到艺术组任红熹老师处,电子版见东方中学校园网,联系电话8083,邮箱 463962224@qq.com
2、经协会批准登记后,吸收为会员,并报校艺术组备案。
附件下载:/upload/201308/29/201308291144172662.doc
兰州交大东方中学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