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讯 近年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不仅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也冲击了社会道德底线,引发了公众对学生安全的担忧,学校管理面临诸多挑战。
为及时有效的预防和解决校园欺凌问题,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我校邀请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贺玲玲法官为初二年级全体师生讲解防治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少年法庭庭长薛经华、少年法庭副庭长肖新明及省人大代表牛小玲、何丽霞、省政协委员鲁怀伟参加了此次讲座,俞吾源副校长担任主持。
贺玲玲同志从校园欺凌的现状及表现形式、校园“小霸王”出现的原因、校园欺凌造成的危害、校园欺凌相关案例等方面,通过一系列数据以及自身办案经历,以身说法,为师生们讲解分析了相关法律条例规定。还针对在家庭教育、亲子关系中,家长和老师们应当如何去预防应对校园欺凌事件以及学生的自我保护,提出以下建议:
一、勇于拒绝校园暴力。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要互谦互让,积极与老师和家长沟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对同学动武、动粗。
二、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在受到校园暴力侵害时,不以暴制暴,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治理上要加大对校园欺凌的惩戒力度。由“破窗理论”可见要及时修好第一个窗户,避免校园欺凌事件恶化。
四、参加自卫训练,正确认识自己。
她还强调了老师在校园欺凌事件中老师处理方式和应对措施对整个事件的重要性。鼓励教师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要更加积极主动,去普及校园暴力带来的恶劣影响,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学生,培养学生的责任心。
整堂讲座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学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老师们也表示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同学之间因琐事引发的校园暴力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此,我们真诚的呼吁广大同学:涵养理智,从我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反对校园欺凌,杜绝校园暴力,创建和谐校园。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法治进校园”活动走进东方中学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贺玲玲法官做主讲
少年法庭庭长薛经华、少年法庭副庭长肖新明
及省人大代表牛小玲、何丽霞、省政协委员鲁怀伟参加了此次讲座
初二年级全体师生聆听了本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