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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兰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兰州市示范性中学
发布时间:2008-09-11 | 浏览次数:3477
兰州交通大学东方中学被兰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兰州市示范性中学。
9月11日,市政府组成的市级示范性中学评估验收组,按照《兰州市示范性初中评估验收标准》、《兰州市示范性高中评估验收标准》,对东方中学进行了评估验收。经验收,东方中学已达到兰州市示范性中学的学校建设标准。为此,市政府决定,将东方中学命名为“兰州市示范性中学”,并奖励人民币15万元。
喜讯传来,全体东方人感到无限的荣耀与骄傲。办学仅三年,就获此殊荣,与东方中学“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办学宗旨分不开。经过三年的历练,东方中学无愧于社会的殷切希望,成为我省教育界优质办学的典范。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办学思路下,东方中学成为了一片育人沃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东方中学将迈着坚定的步伐,为打造陇上名校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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