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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兰州 民办学校将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09-06-15 | 浏览次数:3534
 

日前,记者从兰州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起,民办学校将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政策。除此之外,民办学校还将在招生区域、学生入学条件、招生时限上享受更多特权。

据了解,兰州市目前有300余所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达8万余人,年学杂费收入近亿元,并使近万人就业。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的有力补充,但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民办教育还不够重视,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今年开始,兰州市将通过五个同等三项优惠发展民办教育。一是在征地建校以及税率优惠政策方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二是民办学校奖优评先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三是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与公办学校同等;四是民办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与车船票购买与公办学校同等;五是民办学校党团组织建设及师生政治生活待遇与公办学校同等。同时,还有三项优惠政策:民办学校招生区域不受限、时间适当延长;收费按成本核算、一校一价;开展中专文凭学历考试试点、授予民办职业学校中专毕业文凭发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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