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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见义勇为,今夕教书育人——热烈祝贺我校教师郝峰获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发布时间:2014-12-19 | 浏览次数:2841

郝峰,男,汉族,1991年3月出生,甘肃陇南礼县人,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10级体育教育专业毕业生,现就职于兰州交大东方中学从事体育教学工作。

2013年11月28日,郝峰在上课途中为阻止蟊贼偷窃女生手机高声呼喝制止蟊贼,被其威胁夹击,身中三刀。受伤的郝峰仍想擒住窃贼,却因失血过多、体力不支被同学送入医院治疗。2014年1月6日案件宣布告破。2014年1月7日,西北师大授予郝峰“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称号;2014年1月24日兰州安宁区授予郝峰“安宁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2014年3月5日甘肃省陇南市授予郝峰 “陇南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014年12月8日甘肃省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郝峰接受采访时也说:“如果以后遇到这种事,我还是会出手,希望大家在看到丑恶现象时都能勇敢站出来制止,哪怕是用其他方式去提醒别人,而不应一味躲避、漠视、忍让。”

郝峰,他不是英雄,他当时只是个很普通的大学生,当恶势力危害社会时候,他保存着弥足珍贵的公德心。 郝峰,他不是伟人,他如今是东方中学里一名普通的教师,当社会正义被挑战的时候,他还是保存着最质朴的正义感。

生活世情冷漠冲蚀得黯然失色时,他让我们感觉到温暖,让我们感觉到了安全感。在这个人们失去信仰的社会,郝峰却用实际行动捍卫了心中那份从未动摇的信仰!

东方中学为有这样的教工而骄傲,东方学子为有这样的老师而自豪!

 

见义勇为颁奖会上的郝峰

和孩子们在一起的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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