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下产生的办学魅力
——黔西县民办教育异军突起耐人寻味
今年夏天,黔西县水西中学喜事连连:中考升学率达100%;高考本科上线率达65%,位居全县第一、全区第三;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获准……这所创办不到10年的民办中学在我省一些地方的同类学校正步履蹒跚,甚至频频人间蒸发之时为何如此红火?这些日子,记者对此作了一番探访。
黔西县教育局局长罗方贵说,1999年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来,民办教育的热潮在黔西县一浪高过一浪。目前,全县民办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822人;民办小学10所,在校生2500人;民办完中4所,初中在校生2346人,占全县初中在校生总数的3.35%,高中在校生5377人,占全县高中在校生总数的48.8%;民办学校总占地面积248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1492平方米,总投资8000多万元;从县外引进教师500多人。作为首家创办的水西中学取得的成绩只是黔西县民办教育发展的一个缩影。
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黔西戴着富裕县的帽子,却过着贫困县的日子。尽管政府投入巨资倾力改善办学条件,虽然基本满足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的需求,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适龄青少年对知识的渴望,以及社会对教育多元化的需求,现实条件就远远不能满足。这给全县教育的发展,尤其是高中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课题。县委书记吴安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如何打破严重制约全县基础教育发展的“瓶颈”,使其早日驶向快车道,成为黔西县决策层的重要工作议题。1997年,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布施行,给黔西县提供了解决教育供求矛盾的良好契机。
县委、县政府的头头脑脑意识到:要真正使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仅靠政府投入是不够的,必须解放思想,把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来建设,形成公民办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从而整体提升黔西县教育发展的速度。
于是,县委、县政府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并结合县情,很快就批转了县教育局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实施意见,同时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有志之士投资黔西创办学校。1999年,水西中学作为第一所民办中学正式奠基,规模化的黔西民办教育由此拉开了大幕。
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更为黔西民办教育增添了催化剂。树立中学、云志中学、世杰中学等一批民办完全中学相继诞生,为全县教育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民办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没有宽松的环境就难以吸引投资。这是水西中学董事长曾红菊的深切体会。
据了解,各路客商纷至沓来抢滩黔西县民办教育产业,关键是被该县以县委红头文件出台的10条优惠政策所吸引。
10条优惠政策中,除对民办教育的在校生,教育部门承认其学历和学籍,在转学、升学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允许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聘入民办教育机构任教,任教期间保留工作籍,连续计算教龄、工龄,聘任期满后可返回原单位工作;民办教育机构可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的培训、表彰、奖励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以及可参加技术职称资格评定;民办学校自主聘任的教师,在校连续任教6年以上,要求外调出县的,给予办理正常调动手续;在校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公办教师退休待遇;聘入的外籍教师申请在黔西入户,公安机关予以办理落户手续外,最具魅力的还是县内公职人员允许带薪领办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任何单位不得收取管理费和其他名目的费用;政府采取经费资助、土地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等措施支持民办教育;凡达到一定条件的民办学校所需用地,由政府行政划拨租赁使用,期限为50年;经协议完成县政府委托承担的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由县政府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从公办学校“跳槽”到民办水西中学任教的陈前昌说,由于水西中学的激励机制和管理体制比较灵活,能够尽情的发挥其潜力,在公办学校任教18年,从未教出一个重点大学学生,而来水西中学后居然教出了北大、清华的学生。
水西中学校长曾双全说,教师工资最高的每月领到6000元,最低也有2000多元,平均在3500元以上。学校不仅待遇留人,而且许多教师与校方还建立了感情。从湖北黄冈来的袁林和袁清海两位年轻教师还在黔西娶了媳妇,住进学校分配给他们的教师公寓。
黔西县委、县政府倾心尽力为各民办学校排忧解难。水西中学董事长曾红菊激动地说,在他们学校创办中面临资金缺口时,县政府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银行解决530万元贷款。
树立、云志、世杰等民办中学需要土地时,县政府划拨200多亩;当一些民办学校缺学科教师时,县教育局立即为其<